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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31 浏览次数:6692

各学院:

    按照《偷自视丁月五香天在线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管理办法》(闽农林大【201818号)文件精神,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共两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安排

批次时间

3批次(2021_3)

6月申请,8月授学位

4批次(2021_4)

9月申请,12月授学位

学生系统申请

61-15

820-9月10

导师、学院审核

616-20

911-15

研究生院复审

621-25

916 -20

二、审核程序及工作要求

1、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开“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模块,点击“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点击“提交审核”。(若上一批次已送审通过但未毕业者也需进系统点击“送审申请”)

2、导师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左上角切换为导师角色后,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学生未提交审核,则无法进入导师审核名单)

3、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导师未审核通过,则无法进入学院审核名单)。学院教学秘书应尽快录入学术活动、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的成绩,否则学生无法申请论文送审。

4、学分尚未修满的学生,不得提出毕业资格申请,请各学院认真把好毕业资格初审关。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补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选择批次“2021_X”时需要注意,“2021_3”表示第3批次,即6月申请,7月送审,8月授学位;“2021_4”表示第4批次,即9月申请,10月送审,12月授学位。

2、请各学院督促有关教师务必在系统申请时间截止前提交完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以免影响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3、各学院导师要掌握自己所带研究生的基本情况,督促毕业班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提交毕业资格申请。

4、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及时将毕业资格审核通知通过电话、qq、微信告知全院相关师生,确保无遗漏。

  

四、材料提交

1、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后,选择批次“2021_X”,按博士、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专硕等不同学生类别,选择“导出_简表(上报使用)”打印。

2、学院毕业资格审核表的信息须经教学秘书和学院分委会主席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明德楼802培养办公室与专业学位办公室。

3、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教育成绩汇总表

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审核并汇总学术活动及实践教育的成绩。学院需将《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学院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未按时上交者将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其他纸质材料由学院存档。

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并将专业实践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实践成绩单(系统打印)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表签字盖章完整后扫描上传到教育管理系统,专业实践纸质材料按报告(封面)-专业实践登记表-专业实践考核表的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到学院存档。

5、毕业资格初审表、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教育成绩汇总表、专业实践考核相关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620/9月15

五、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

    1、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按实际入学时间开始计算。

    2、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休学创业、应征入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3、从2019年始,9月份入学的研究生应在最后一年的8月份前毕业,5月份入学的应在最后一年的6月份前毕业。

  

  

  

  

  

偷自视丁月五香天在线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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